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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空间进一步打开
2020-04-13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在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时提出,“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增强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今年以来已有三次降准落地,特别是第三次针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落地后,中小银行对于资本补充的需求将会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进一步提升。近期,金融管理部门从“资金”和“资本”两个方面对中小银行提供多维度、预见性的政策支持,直指其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中的“痼疾”,精准“配药”,直达“病灶”。接下来,中小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统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受冲击较大,而这些行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中小银行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事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就业稳定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大局,自然也成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人民银行于4月3日宣布,决定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并下调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至0.35%。对于定向支持将对中小银行产生怎样的政策效果,要看这些支持政策如何化解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困难。

  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资产总额占银行体系的四分之一,机构数量在银行体系中占比约99%,基于“小对小”的天然对接优势,中小银行是服务民营、小微、“三农”的主力军。然而,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期存在,恰恰说明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始终面临困难。

  最直接的表现是,中小银行资金来源少、获得资金成本高、使用资金效率低,这一方面导致资金传导到中小微企业“难”上加“贵”;另一方面,中小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无利可图”,容易转而走上偏离主业、依靠同业负债扩张规模的路子。当然,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弱、风险属性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等。

  实际上,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央与监管层对中小银行进一步提出“回归本源使命”的政策指引,特别是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人民银行曾在《2019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开辟“稳妥化解中小银行局部性、结构性、流动性风险”专栏分析称,部分中小银行出现风险,本质上是真实资本水平不足导致的市场选择结果。因此,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支持,提高其融资与放贷能力,缓解其资本约束,才是推动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根本之道。

  此次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将分4月15日和5月15日两次实施到位,共释放约4000亿元长期资金,平均每家中小银行可获得长期资金约1亿元,能够有效增加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还可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60亿元。

  此外,为避免定向降准释放的流动性淤积在货币市场,人民银行还“配套”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此举可推动包括中小银行在内的银行机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还有助于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行,从而通过利率传导机制降低信贷利率。

  增加可贷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向降准和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的政策组合将从这三个方面产生效果。接下来,中小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其所获得的全部低成本资金将以优惠利率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扩大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产业的信贷投放,增强对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支持力度。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我国地方法人银行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含贴现)3042亿元,支持企业(含农户)35.14万户。其中,涉农贷款60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38%;普惠小微贷款175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41%;办理贴现67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3.08%。利率均符合国务院不高于4.55%的要求。

  贷款规模的扩大必然进一步增加资本补充的需求,而资本补充能力不足、补充渠道狭窄始终是掣肘中小银行发展的痼疾。2019年以来,监管层逐渐加大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支持力度。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疏通了非上市银行优先股发行渠道,为中小银行降低资本补充门槛。进入2020年,银行永续债发行进入提速期,据统计,除邮储银行外,发行主体均为中小银行,目前已有东莞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湖州银行等多家银行获批发行累计超过1000亿元永续债。

  综合近两年有关深化中小银行顶层设计的改革脉络来看,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是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可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增强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4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银保监会采取系列措施帮助中小银行增强资本实力。

  通过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做实资产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和利润留存,增强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

  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银行补充资本渠道和方式;

  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归根结底,监管层对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都是为了让中小银行有更充足的“弹药”和更科学完善的体系,从而商业可持续地、风险可控地、成体系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防控疫情、稳健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用足用好政策支持之外,中小银行更应“刀刃向内”推进自身改革,与民营、小微企业同舟共济。一是应当主动对不规范的异地业务、同业业务予以纠偏,做实主责主业,回归本源,深耕本地,下沉服务;二是加强股权管理、正本清源;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无论是对中小银行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还是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实际上,这些都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从近期的效果来看,可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从长远来看,通过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可以支持中小银行更好聚焦中小微企业。毫无疑问,只有实现了“小对小”的顺利对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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